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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冀地大华信学字〔2018〕29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关于将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学生纳入学费资助对象的通知》(教助中心〔2013〕100号)有关规定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组织申请工作
1、积极宣传政策。各系要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宣传工作,使退役士兵学生尤其是新生及时知晓受助的条件、标准、办理程序,避免出现退役士兵学生在上学数年甚至毕业后才知道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的情况。
2、认真组织申请。各系要认真组织退役士兵学生申请资助。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各项信息要填写准确规范,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学生本人签字”一项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3、严格把握申请条件及标准。如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后经全国统一考试考入普通高等学校,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学生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注: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9月份退役并于当年9月份入学的退役士兵学生不能享受本政策资助;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复学的学生不能享受本政策资助;享受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的学生,不能享受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4、可补报上一年度即2017-2018学年度申请。补报需上报当年年度的申请表。
二、材料审核与报送
各系报送的材料包括学生《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原件两份和《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审核汇总表》(附件2)。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系在接到此通知后抓紧落实相关工作。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学年度实行。联系人:郭朝翾。
附件:
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2.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审核汇总表
附件1 | ||||||||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 ||||||||
学校: | ||||||||
学生基本情况(由学生本人填写)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片 | ||||
联系 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
服役起止年月 | 服役 部队 | 退役证明编号 | ||||||
所在 学院 | 所在系 | 所在班 | ||||||
考入本校年月 | 参加何种考试 考入本校 | |||||||
现阶段所学学历 | 服役前最高学历 | |||||||
考入本校以前是否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资助 | ||||||||
是否享受过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生 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政策资助 | ||||||||
本人为退役士兵/士官,申请学费资助。 学生本人签字: | ||||||||
学校意见(由学校填写) | 学生学号 | 学制年限 | 年 | |||||
学费标准 | 元 | 申请资助金额 | 元 | |||||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意见: | ||||||||
该生现就读本校 年级,申请过 、 、 、 、 学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 | ||||||||
单位公章: | ||||||||
年 | 月 | 日 | ||||||
学校意见: | ||||||||
单位公章: | ||||||||
年 | 月 | 日 |
附件2 | |||||||||||||
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审核汇总表 | |||||||||||||
系公章:(盖章) | |||||||||||||
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院系名称 | 服役前最高学历 | 服役起止年月 | 退役证明编号 | 考入本校年月 | 参加何种考试考入本校 | 现阶段学历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 | 申请金额(元)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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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学生处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退役士兵 学费资助 通知
打印:13份 2018年9月14日印出